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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西藏农牧学院成人高等教育 教学教务管理工作操作规范》的通知
发布时间:Jun 2, 2021 12:07:30 PM     作者:西藏农牧学院办公室    

西藏农牧学院成人高等教育教学教务

管理工作操作规范

藏农院成教字〔20211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成人高等教育教学教务管理工作是确保办学质量和办学声誉的关键环节,涵盖组织、管理和实施全过程。为了进一步明确学校成人高等教育教学教务管理基本要求,强化教学教务管理操作规范,结合我校成人高等教育工作实际,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  学校成人教育部和各二级学院(部)应高度重视成人高等教育教学教务管理工作。各二级学院(部)要指定专人负责教学教务管理工作,明确职责分工,保持相对稳定,落实相关待遇,强化工作考核与责任追究。成人教育部每学期组织召开一次成人高等教育教学工作会议,二级学院(部)按照规定参加,研究讨论教学教务管理工作中存在的情况和问题。

第二章  制定(修订)培养方案

第三条  招收新生时,成人教育部会同各二级学院(部)拟定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人才培养方案应明确培养目标、培养要求、学制、修业年限、毕业条件、学分与学时设置、课程结构及基本要求、课程设置等内容。

第四条  人才培养方案及调整优化方案均应在二级学院(部)及成人教育部存档备查。

第五条  开设课程及课时编排,应坚持科学规范有序、公平公正公开原则,综合考虑教育教学任务目标需求及教研室所属教师学科专业背景、数量及分布等情况,由二级学院(部)组织教研室落实,原则上从校、院两级教师库中优先选择。

第六条  课程表和课时安排表,应及时报送成人教育部审核。应严防和避免优亲厚友、搞特殊、打招呼等不良风气的滋生、蔓延。

第三章  做好教学准备

第七条  分班。凡学校正式录取的新生,均编入某个专业班级学习。班级名称应明确年级、专业、层次和学习形式。

第八条  编制教学实施计划。根据国家关于成人高等教育教学计划制定的有关规定和培养方案的基本要求,结合自身实际,编制教学实施计划,报二级学院分管领导审核、成人教育部主要领导审核后执行(按照二级学院进行装订成册)。

第九条  开课前,根据教学实施计划,拟定学期教学任务和开课表,编制、发放课表,同时报成人教育部。二级学院要实行课程抽考制度,每学期按相应年级、专业、层次分别抽考12门主干课程实行线下统一考试,抽考科目在学期教学任务表中标注;聘请和通知教师,准备、发放考勤表、成绩册;安排和落实教室,包括普通教室、多媒体教室和机房,确保教室的座位数。

第十条  教材教案。按照培养目标的要求,在征求任课教师意见的基础上统一订购正规教材;收取的教材费需统一上交学校;根据学生的特点,有针对性地编写教案,做好教学准备工作。

第四章  做好入学工作

第十一条  学生入学时,应履行报到(或请假)、缴费、注册手续,领取教材,协调落实食宿。各二级学院(部)进行入学教育,组织学生学习成人教育各项规章制度,要求学生填写学生登记表、签订安全责任书。新生报到后,成人教育部组织二级学院按统一格式及时编制学生学号。二级学院(部)每学期集中面授考核时,对学生进行遵纪守法与维护安全稳定的提示;开展诚信教育,在《毕业生登记表》中记录学生学业、学术、品行等方面的诚信信息,对有严重失信行为的,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第十二条  为确保选课的顺利进行,学生每学期应在教师指导下,在规定时间内,依据所在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进行选课。选课结束后,原则上不再办理选课、退课。

第五章  加强教学管理

第十三条  教学形式。根据学校信息化建设进程,采取网上教学和集中面授两种形式。(1)集中面授:实行学生自学、教师平时辅导、期末集中面授和考核。学生每次面授时间为2周,一学年两次,由成人教育部集中安排上课时间,由二级学院函授负责人根据上课时间安排课程表、任课教师和教室。毕业班的最后一次补考在毕业答辩前必须完成。按照全国教育大会精神,严禁开展毕业前“清考”。(2)网上教学:教师每学期初,通过网络平台发布“通知公告”,开展“自学指导”和“课程练习”,指导学生学习网上课件;每学期中开展“在线答疑”和“在线作业”,教师进行网上辅导;每学期末进行“在线复习”,学生按规定到校参加集中考试。

第十四条  教学基本要求:(1)检查教师教案,督促教师严格遵守上、下课纪律,认真履行职责。组织学生填报教学质量调查表,召开座谈会,有效掌握教学运行情况,及时发现、解决遇到的困难和问题。(2)学生结合教材、网络课件自学,通过电话、网络等多种形式向教师提问。教师对学生提出的问题进行辅导答疑;集中面授时,对课程重点内容进行讲解。学生观看课件、完成平时作业、集中面授出勤、参与辅导答疑、总复习等情况,教师有详细记载,作为评定学生成绩的依据。(3)根据培养方案要求,安排实践教学。

第六章  试题及考试

第十五条  二级学院(部)建立试题库制度,教师使用试卷标准模板命题,每门课程出题AB两套试卷,内容不相同、份量题型难易程度相当,随机抽取其中一套为正考试卷,另一套为补考试卷。考试时间为120分钟。做好试卷保密工作,按照考试规则,认真安排、组织考试(包括正考、补考),保证考场秩序,严肃考风考纪。每场考试,考生应在《签到表》上签名,监考人员应填写《考场记录表》。组织教师评卷和登录成绩,保证考试的严肃性、公正性和权威性。考试成绩实行百分制,根据学生出勤、听课、完成作业、课堂讨论、平时测验、实验、期末考试等情况综合评定,其中期末考试成绩占综合成绩60-70%,平时成绩占综合成绩30-40%,具体比例由任课教师根据课程教学内容和教学要求确定。考查成绩实行五级记分制(优秀、良好、中等、及格、不及格),根据学生出勤、完成作业、平时测验等情况评定。

第十六条  学期课程考核完成后,两周内提交成绩单,成绩单必须有任课教师签字。在启动网络平台登录成绩前,二级学院(部)将成绩汇总表一份报学校成人教育部,一份留存。原始试卷保存至学生正常学制后三年。学生成绩以适当方式及时告知学生。

第十七条  除申请经同意的免考课程外,凡学期考核课程成绩不及格或者缺考的,安排补考一次,不缴费。

第七章  严格考勤

第十八条  学生必须按时参加教学计划规定和学院统一安排、组织的一切活动。学生集中面授上课应实行考勤,不得迟到、早退,因故不能参加者,必须请假。凡未经请假或者虽请假但未获批准,或超过假期而未办续假者,一律以旷课论处。学生旷课累计超过其课程教学时数三分之一者,不得参加该课程的考试,旷课累计超过集中面授总时长的二分之一者,做降级处理。学生旷课时间的计算以课程表的课时数为准。按教学计划规定的实践教学活动和按规定必须参加的其他集体活动,学生无故不参加者,每半天按2学时、一天按4学时计旷课。学生请假除急病或者紧急事故外,均须事先向授课老师请假。考试期间,除急病、急事外一般不得请假;如必须请假者,必须在考试前向班主任提出申请,由成人教育部审批同意。

第八章  完成毕业作业

第十九条  毕业作业指高中起点本科和专科起点本科学生的毕业设计(论文),以及高中起点专科学生的毕业实践,作为教学计划最后一个必修环节,直接反映教学质量。应严格落实以下程序和要求:

1.本科学生应使用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模板撰写毕业设计(论文),包括下达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选题、开题、撰写初稿、修改初稿、定稿、装袋提交毕业设计(论文)、答辩等程序,指导教师应对学生进行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指导4轮),并填写毕业设计(论文)指导记录表。毕业设计(论文)提交后,二级学院(部)应当成立答辩小组,由答辩小组负责本科学生的答辩工作。毕业设计(论文)成绩实行百分制,由审阅成绩、评阅成绩、答辩成绩综合而成。指导教师不得担任毕业设计(论文)的评阅教师,也不得担任答辩小组组长。毕业答辩时间安排一般不得晚于1130号。

2.专科学生应完成毕业实践工作,并撰写毕业实践报告,应经过选题、实践、撰写报告、成绩评定程序。毕业实践报告提交后,由指导教师按百分制评定成绩。

3.指导教师应当按照毕业作业工作的基本要求指导学生独立完成毕业设计(论文)或者毕业实践工作,不得套用或者抄袭他人成果,严肃处理学术不端行为。

4.成人教育部加强对毕业作业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保证工作质量。

第九章  加强教材管理

第二十条  根据各专业学期开课计划,在征求任课教师意见的基础上统一订购正规教材,保证开课前教材到书率在98%以上,教材征订招标、入库(含电子档案)、验收、结算及领取、发放、收费结算(含折扣,实行多退少补)等严格按照学校相关规定执行。如课程无出版教材或者出版社出版教材无库存,应组织教师另选教材或者编写讲义交成人教育部,收费标准不得高于同期市场收费标准。根据各专业班级开课表,拟定各班教材发书清单(含教师用书)、学生领书登记表、学生教材收费登记表。

第十章  开展教学总结

第二十一条  每学期末,二级学院(部)及时总结本学期教学管理工作,提出解决成人高等教育教学计划执行过程中新情况、新问题的办法和措施,形成书面材料存档备查。由成人教育部牵头,每年组织开展一次成人高等教育教学检查评估工作。二级学院参照学校全日制教学管理档案有关办法,做好成人高等教育教学管理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每学年结束及时向成人教育部移交。教师承担成人高等教育授课任务,可作为教师承担社会服务工作的有效凭证。

第十一章  落实教师课酬

第二十二条  依据教学计划规定的学时数,按照学校成人高等教育课酬计算相关办法核算教师授课、毕业设计及答辩、实验实习、教学辅导材料及毕业设计大纲的编写、出考题、批改作业和监考等酬金。

第十二章  完善学生档案

第二十三条   学生档案应包括:学籍登记表、成人高等教育毕业生登记表(含毕业生鉴定评语)、学生课程成绩表、学生在校期间各种奖励及处分通报材料以及其他需要归档的材料,使用牛皮纸制作的“西藏农牧学院成人高等教育学生档案袋”装封,放入学生档案的相关材料应列出清单,并将材料清单同时放入档案内。学生档案应一式两份,一份档案在成人教育部加盖“西藏农牧学院成人高等教育档案密封章”(西藏农牧学院成人教育部代章),由毕业生本人签领带回毕业生所在单位(含聘任单位,或街道办事处)人事部门,一份由成人教育部留存。

第十三章  附则

第二十四条  本操作规范由成人教育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五条  本操作规范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藏农院成教字〔2021〕1号《西藏农牧学院成人高等教育教学教务管理工作操作规范》.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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